(依據97.02.15行政院通過之勞保修法版本內容比較)
項目 |
國民年金 |
勞保年金 |
保險 費率 |
6.5%至12%;第3年起每2年調高0.5%。 |
6.5%至11%;第3年起每2年調高0.5%。 |
投保 薪資 |
固定投保金額:$17,280元 |
依工作所得: 1.受僱勞工:$17,280元~$43,900元 (1~22級) 2.職業工人:$18,300元~$43,900元 (3~22級) |
保費 負擔 比例 |
被保人60%,政府40% |
1.受僱勞工: 僱主:70%,勞工:20%,政府:10% 2.職業工人: 勞工:60%,政府:40% |
給付 項目 |
1.身心障礙年金 2.老年年金 3.遺屬年金 4.喪葬給付 |
1.普通事故: 生育、傷病、 失能(年金及一次金)、 老年(年金及一次金)及死亡 (年金及一次金)給付。 2.職業災害:傷病、失能(年金及一次 金)、死亡(年金及一次金)及職業 災害醫療給付。 |
給付 條件 |
1.身心障礙年金:重度以上身心障礙, 經評估為無工作能力者。 2.老年年金:年滿65歲。 3.遺屬年金: (1)加保期間死亡。 (2)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。 4.喪葬給付:被保險人死亡。 |
1.失能年金: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 者。 2.老年年金:年滿60歲,年資滿15年。 3.遺屬年金: (1)加保期間死亡。 (2)領取失能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。 (3)年資滿15年,並符合現行老年給付條 件,在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。 |
給付 標準 |
每投保1年為1.3%,身心障礙年金基本保障 4000元;其餘年金基本保障3000元。 喪葬給付5個月。 |
1.每投保1年為1.3%,失能年金基本保障 4000元;其餘年金基本保障3000元。 2.失能年金另外加發配偶或子女眷屬補助 25%,最多加發50%。 |
展延 年金 |
無。一律年滿65歲開始領年金。 |
符合請領勞保年金之年齡時,每延後1年, 增給4%,最多增給20%。 |
選擇 權 |
無。 |
1.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,被保險人或 其遺屬得於請領失能給付、老年給付或 遺屬給付時,選擇請領現制一次金給付 或年金給付。 2.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,於領取失能或老 年年金期間死亡者,遺屬得選擇失能或老 年一次金扣除已領年金總額之差額。 |
【案例說明】
一、舊制勞保一次金VS新制勞保年金
*勞工於60歲時,請領勞保老年給付。
*假設選擇領「勞保一次金」最後3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2,000元
*假設選擇領「勞保年金」用最高15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為25,600元。所得替代率1.3%
勞保 年資 |
舊制勞保一次金 |
新制勞保年金 |
新舊制比較 |
25年 |
32,000元x35月 =112萬元 |
25,600x1.3%x25年=8,320元/月 8,320元/月x12月x22年 =219萬6,480元 |
新制勞保年金可多領 107萬6,480元 |
30年 |
32,000元x45月 =144萬元 |
25,600x1.3%x30年=9,984元/月 9,984元/月x12月x22年 =263萬5,776元 |
新制勞保年金可多領 119萬5,776元 |
35年 |
32,000元x45月 =144萬元 *有5年的無效年資 |
25,600x1.3%x35年=11,648元/月 11,648元/月x12月x22年 =307萬5,072元 |
新制勞保年金可多領 163萬5,072元 |
附註:1.本比較係假設以勞工於勞保年金實施後之前5年,勞工年滿60歲,可請領勞保年金給付,
且可以活到平均餘命至82歲共有22年為計算基準。
2.勞保年金用最高15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,預估平均月投保薪資應會較低。
二、勞保一次金+國民年金VS勞保年金比較
*國保年金開辦前,勞工55歲,並以活到82歲為例。
*假設選擇領「勞保一次金」的最後3年平均勞保月投保薪資為32,000元。
*假設選擇領「勞保年金」的15年平均勞保月投保薪資為25,600元,所得替代率1.3%。
年資 |
65歲請領【國民】年金 |
65歲請領【勞保】年金 |
與國保比較 |
國民年金開辦前, 勞保年資滿20年 |
1.年滿55歲時領勞保一次金: 32,000元x25月=80萬 2.續加國保繳費10年: 3,000元(國保月領金額) + 17,280元 x 0.65% x 10年=4,123元/月 4,123元/月 x 12月 x 17年 =84萬1,092元 (合計164萬1,092元) |
25,600元 x 1.3%(所得替代率) x 投保年資30年 x 1.12(展延年 金)=11,182元/月 11,182元/月 x 12月 x 17年 =228萬1,128元 |
勞保年金可多領 64萬0,036元。 |
◎ 如不計展延年金:(滿62歲時領年金) 25,600元 x 1.3% x 27年 =8,985元/月 x 12月x 20年 =215萬6,400元(註3) |
勞保年金可多領 51萬5,308元 | ||
國民年金開辦前, 勞保年資滿25年 |
1.年滿55歲時領勞保一次金: 32,000元x35月=112萬 2.續加國保繳費10年: 3,000元(國保月領金額) + 17,280元 x 0.65% x 10年=4,123元/月 4,123元/月 x 12月 x 17年 =84萬1,092元 (合計196萬1,092元) |
25,600元 x 1.3%(所得替代率) x 投保年資35年 x 1.12(展延年 金)=13,046元/月 13,046元/月 x 12月 x 17年 =226萬1,384元 |
勞保年金可多領 70萬0,292元 |
◎ 如不計展延年金:(滿62歲時領年金) 25,600元 x 1.3% x 32年 =10,650元/月 x 12月x 20年 =255萬6,000元(註3) |
勞保年金可多領 59萬4,908元 | ||
國民年金開辦前, 勞保年資滿30年 |
1.年滿55歲時領勞保一次金: 32,000元x45月=144萬 2.續加國保繳費10年: 3,000元(國保月領金額) + 17,280元 x 0.65% x 10年=4,123元/月 4,123元/月 x 12月 x 17年 =84萬1,092元 (合計228萬1,092元) |
25,600元 x 1.3%(所得替代率) x 投保年資40年 x 1.12(展延年 金)=14,909元/月 14,909元/月 x 12月 x 17年 =304萬1,436元 |
勞保年金可多領 76萬0,344元 |
◎ 如不計展延年金:(滿62歲時領年金) 25,600元 x 1.3% x 37年 =12,313元/月 x 12月x 20年 =295萬5,120元(註3) |
勞保年金可多領 67萬4,028元 |
註:
(1)本假設以勞工今(97)年55歲,如勞保繼續投保繳費至65歲,符合展延年金可加給每年4%,
展延3年共計可增加12%為例。並以平均餘命活到82歲時,年數計算總額。
(2)如果勞保年金配合國民年金於
因受勞保年金實施日起第5年提高一歲,其後每2年須增加1歲之影響,屆時必須年齡達到65歲時,
才可以開始請領『勞保年金』。
(3)因受勞保年金實施日起第5年提高一歲之影響,勞保年金給付年齡需滿62歲時方可領取。
但是,若從另外一個角度思考,同樣的以活到平均餘命82歲時,換一個例子來說明如下:
最後3年平均投保工資為42,000元。
可領取勞保老年一次金為189萬元。
(前15年 x 1) + (後15年 x 2) = 45個月 x 42,000元=189萬元。
若以銀行定存189萬元 x 2%(預計定存年利率) = 每月利息3,150元(以定期儲蓄存款,存本取息方式計算)。
3150元 x 12個月 = 37,800元(每年存款利息所得) x 存10年 = 378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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